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关于开展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统培院字〔2010〕01号)及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闽统办〔2010〕10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今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根据2009年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将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及科目:
考试日期:2010年9月19日(星期天)
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30—3:3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参加对象:
1、报考人员: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部分科目免考人员: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但必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
3、免考人员: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三、报名组织工作:
自2006年我市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以来,通过市、区统计部门的共同努力,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对推动统计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要以新《统计法》的颁布为契机,加大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及《福建省统计从业资格暂行规定》的宣传力度,结合统计执法和监督检查,积极组织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四、报名办法:
2010年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受理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通过厦门市统计信息网(www.stats-xm.gov.cn)点击登录《统计考证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5月1日~7月31日
2.现场受理:
(1)受理办法: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具备部分科目免考的人员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前往各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
(2)受理地点:
a、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统计从业资格报考人员统一在市工人文化宫培训部办理。
文化宫培训部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总工会大楼三楼309室
联系电话:26608512660852
b、集美区统计从业资格报考人员在集美区发改局办理。
c、同安区、翔安区统计从业资格报考人员统一在同安区发改局办理。
(3)受理时间:2010年6月15日~7月31日。
五、收费标准:
按照厦门市物价局厦价服〔2009〕16号批复标准收取培训费用:330元/人,教材费按实收。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56元/套。其中: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20元/本
《统计法基础知识》14元/本
《考试大纲及近年试题》8元/本
《学习指导》14元/本
六、培训教材的征订及发放:
1、教材征订: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由市普查中心统一向国家统计局征订,下发各报名点;
2、教材发放: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报考学员的教材发放由市文化宫培训部负责办理;集美区报考学员的教材发放由集美区发改局负责办理;同安区、翔安区报考学员的教材发放由同安区发改局负责办理。
七、培训的组织安排: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门课程,国家统计局制定的“考试大纲”确定了考试的内容、范围和重点,培训工作要依此进行安排,并使用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提供的统一教材进行培训;两门课程的培训课时为110学时。
各报名培训点要认真、扎实地抓好培训教学中的各个环节,精心组织培训教学,同时要加强对培训场所和教师的管理,做好参训学员的后勤保障服务,保证培训教学的质量。
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统计从业资格报考学员的培训辅导由市文化宫培训部负责组织实施;集美区统计从业资格报考学员的培训辅导由集美区发改局负责组织实施;同安区、翔安区统计从业资格报考学员的培训辅导由同安区发改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考务工作:
1、市普查中心负责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花名册、准考证制作,考点及考场设置,考卷联系、接送保管,成绩公布等考务工作。
2、市工人文化宫负责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统计从业资格报考学员准考证的发放;集美区发改局负责集美区统计从业资格报考学员准考证的发放;同安区发改局负责同安区、翔安区统计从业资格报考学员准考证的发放。准考证下发时间:2010年8月下旬。
3、各区报考学员的成绩单由各区统计局负责发放。
九、证书办理:
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由省、市、区统计局法规部门联合受理。
十、表彰先进: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开展,市统计局将结合年终统计教育总结考评工作,对各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填报单位统计人员持证率(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培率)达到一定标准的区统计局给予表彰奖励。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