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0〕1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57号令)的规定,现就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报考统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有《统计从业资格证》;其他条件仍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可上杭州统计信息网查阅)。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已取得的专业资格证书和《统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二张。
中央、省直、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到杭州市统计局报名,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到杭州市统计局报名。杭州市统计局报名地点设在杭州立新大厦六楼600室。联系电话:88903860。
区、县(市)属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到所在区、县(市)统计局报名,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到所在区、县(市)统计局报名。具体报名地点由各区、县(市)统计局确定并公布。
(三)报名时间:5月31-6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24日。
(五)考试科目: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
《2010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可登录《杭州统计信息网》——“统计表式下载”处下载,网址:http://www.hzstats.gov.cn
杭州市统计局咨询电话:88903817。
杭州市统计局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