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宣教办
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统计员:
为了做好辖区学校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工作,动员和鼓励立志于教育统计事业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于6月20日前到镇统计办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联系人:李金秀
联系电话:87738904
关于开展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局文件(东统字〔2010〕15号)文件精神,我镇将开展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要求及考试科目
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考试科目:1、统计学和统计法律基础知识,2、统计专业知识与实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称满四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称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考试科目:1、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2、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时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报名地点:镇统计办公室(镇行政办事中心303室)。
四:培训工作:由东莞市统计人员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安排。
五、考试安排:考试时间2010年10月24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87730662,联系人:杨先生。
附件:
东莞2010年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5日至6月30日
清溪镇人民政府统计办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