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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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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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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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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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二级结构、土木、公用设备、电气、化工、环保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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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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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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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考生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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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00— 5: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2:00— 6: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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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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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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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00— 5: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2:00—6: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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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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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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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2:00— 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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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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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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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2:00— 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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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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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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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下午2:00— 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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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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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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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下午2:00— 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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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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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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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下午2:00— 4: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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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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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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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下午2:00— 4: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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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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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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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上午: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下午:2:00— 5: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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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为主观题。中、初级为客观题。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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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初级:上午: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下午:2:00— 4: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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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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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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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下午:2:00—5: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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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采用网络评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pg电玩城首页);
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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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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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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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下午:2:00— 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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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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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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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下午:2:00— 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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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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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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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下午:2:00— 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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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评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pg电玩城首页);
2、使用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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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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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下午:2:00— 5:00 城市规划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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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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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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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下午:2:00— 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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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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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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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下午:2:00— 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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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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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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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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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考生可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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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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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可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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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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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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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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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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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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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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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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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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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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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2科,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2科,每人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2科,每人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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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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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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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师(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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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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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考试为2科,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4科,每人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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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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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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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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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考试为2科,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4科,每人考试费304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四项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03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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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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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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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考试为2科,每人每科60元,共计120元。专业考试为4科,每人每科66元,共计2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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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551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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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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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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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科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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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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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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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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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科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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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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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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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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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科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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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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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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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人
|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每人120元,其余3科每科60元
|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吉省价收函[2001]52号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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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
|
13元/人
|
每科78元
|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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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
|
13元/人
|
每科85元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出版
|
13元/人
|
每科48元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69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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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
13元/人
|
高级每人172元中、初级每人96元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7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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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
13元/人
|
高级:36元。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中、初级:每人94元。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
本专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09年
|
|
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2009年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
2009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8年
|
|||
相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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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09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2009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8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年
|
2008年
|
||
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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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
本专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06年
|
6年
|
1991年
|
建筑工程(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2006年
|
二类人员中无此类人员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05年
|
8年
|
1989年
|
|||
专科毕业
|
6年
|
2004年
|
9年
|
1988年
|
|||
相近专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05年
|
8年
|
1989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04年
|
9年
|
1988年
|
|||
专科毕业
|
7年
|
2003年
|
10年
|
1987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2002年
|
12年
|
1985年
|
||
注:“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 “ⅱ类人员”指符合免试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免《基础考试》,只参加《专业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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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本专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2008年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07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06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04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03年
|
|||
相近专业
|
建筑设计技术村镇建设公路与桥梁城市地下铁道铁道工程铁道桥梁与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06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04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03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2001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00年
|
|||
不具备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基础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专科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相近专业
|
本科以上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专科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
|
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
|
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
||
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
||
专业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1977年及以前中专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1987年及以前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
|||
1989年及以前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
|||
1991年及以前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
|||
1991年及以前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
|||
相近专业
|
1972年及以前中专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1987年及以前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1989年及以前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
|||
1991年及以前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
|||
1991年及以前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1982年专科及以上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
||
1985年及以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基础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基础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
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
||
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
||
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
||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
基础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专业考试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
基础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专业考试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相关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基础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专业考试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基础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其他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
||
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
|||
其他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
||
专业考试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5 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0 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0 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
其他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2 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
执业药师
|
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
|
中专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
|||||||||||||||||||
大专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
|||||||||||||||||||||
本科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
|||||||||||||||||||||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
||||||||||||||||||||||
企业法律顾问
|
法律、经济或相关专业
|
大专
|
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
|||||||||||||||||||
本科
|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
|
大专
|
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
||||||||||||||||||||
本科
|
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
|||||||||||||||||||||
一、不具备上述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
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
||||||||||||||||||||||
造价工程师
|
工程造价专业
|
本科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
|||||||||||||||||||
大专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
|||||||||||||||||||||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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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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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
||||||||||||||||||||
大专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
|||||||||||||||||||||
上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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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
|||||||||||||||||||||
一、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
||||||||||||||||||||||
城市规划师
|
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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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80年底前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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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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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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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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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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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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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评估的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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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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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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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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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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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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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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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82年底前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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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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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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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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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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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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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 1984年(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 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 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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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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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房地产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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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
|
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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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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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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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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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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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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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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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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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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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2、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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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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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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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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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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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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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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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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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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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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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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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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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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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2、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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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
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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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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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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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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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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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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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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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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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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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大学专科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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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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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学位
|
不限
|
|||||||||||||||||||||
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学历
|
不限
|
|||||||||||||||||||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
||||||||||||||||||||||
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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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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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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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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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
|
受聘统计师满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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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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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受聘统计师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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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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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受聘统计师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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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专科
|
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受聘统计师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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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专
|
从事专业工作满25年,受聘统计师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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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满5年
|
||||||||||||||||||||||
中级
|
不限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硕士学位
|
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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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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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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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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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
|
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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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专
|
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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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学历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
不限
|
|||||||||||||||||||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必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
||||||||||||||||||||||
出版
|
中级
|
不限
|
大专
|
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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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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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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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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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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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学位
|
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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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学位
|
不限
|
|||||||||||||||||||||
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
||||||||||||||||||||||
初级
|
技术设计人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
大专
|
不限
|
|||||||||||||||||||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
||||||||||||||||||||||
1、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免试初级或中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替代标准号
|
一、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
1
|
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
|
sl429-2008
|
|
2
|
调水工程设计导则
|
sl430-2008
|
|
二、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
3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
gb50487-2008
|
|
4
|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
sl373-2007
|
|
5
|
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
|
sl345-2007
|
|
三、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
6
|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
sl447-2009
|
|
7
|
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
sl448-2009
|
|
8
|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sl449-2009
|
|
9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
gb/t22490--2008
|
sl387-2007
|
10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
gb/t16453.1~6-2008
|
gb/t16453.1~6-1996
|
11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
|
gb/t15774-2008
|
gb/t15774-1995
|
12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
gb/t15773-2008
|
gb/t15773-1995
|
13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
gb/t15772-2008
|
gb/t15772-1995
|
四、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
14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
sl290-2009
|
sl290-2003
|
15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
sl440-2009
|
|
16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导则
|
sl441-2009
|
|
17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
|
sl442-2009
|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
1
|
安全阀的一般要求
|
gb/t12241-2005
|
国家标准
|
|
2
|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
gb/t2589-2008
|
国家标准
|
|
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96
|
国家标准
|
|
4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
gb50058-92
|
国家标准
|
|
5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99年修订版)
|
gb50160-92
|
国家标准
|
|
6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35-97
|
国家标准
|
|
7
|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年版)
|
gb50316-2000
|
国家标准
|
|
8
|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
gb5044-85
|
国家标准
|
|
9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
gb50028-2006
|
国家标准
|
|
10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石化工业cod标准值修改单)
|
gb8978-1996
|
国家标准
|
|
11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50016-2006
|
国家标准
|
|
12
|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
gbj87-1985
|
国家标准
|
|
13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gbz 1-2002
|
国家标准
|
|
14
|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
|
hg20660-2000
|
行业标准
|
|
15
|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
hg/t20667-2005
|
行业标准
|
|
16
|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
sh3024-1995
|
行业标准
|
|
17
|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
sh3063-1999
|
行业标准
|
|
18
|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
tsgr1001-2008
|
||
19
|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
劳部发(1996)140号文
|
||
20
|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
|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文
|
||
21
|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
gb50073-2001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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