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统计局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普统发〔2010〕23号
各县(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云统办发〔2010〕35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4日(周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中、初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条件须符合《统计职务试行条例》以及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统计专业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云统字〔1992〕232号)所规定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具体为: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统计师资格且履职满5年;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且履职满2年;
3.大专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师履职满5年,或中专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统计师履职满5年;
4.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履职满5年;
5.行政机关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满5年;
6.符合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专业破格晋升高级统计师专业职务试行意见>的通知》(云人职〔1996〕124号)规定的破格推荐条件。
此外,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批复》(云人社复〔2009〕93号)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初、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
三、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从即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在思单位的报名工作由普洱市统计局组织,其他县(区)的报名由县(区)统计局负责组织,报名表可到普洱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网站业务服务栏目下载。
四、收费标准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云发改收费〔2009〕823号)执行,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高级资格考试80元/人次收取。
五、考试用书的订购
2010年统计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内容同以往有较大改变,仍由省统考办统一向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订购。考生在报名时根据个人意愿在报名点订购。初级每套66元,包括《统计业务知识》、《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两本。中级每套108元,包括《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统计业务是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四本。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网址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六、其它事项
考试成绩查询业务将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考生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网址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联系电话:2123797
联系人:罗苓萍
附件: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