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统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09]189号)精神,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日举行,统计中、初级资格考试地点设在泰州市,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科,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科,中、初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科目仍设《高级统计实务》1科,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但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者,可携带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统计师资格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综合统计岗位上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得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三、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10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日—17日。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电子照片→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验证码,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后,进入考生登录页面,输入登录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后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是否电子照片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网上支付”进入支付平台选择对应银行进行交费;如电子照片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电子照片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费和报名费实行网上支付。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6896181。
(六)对于本项考试的首次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6月21日至 23日三天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所属市(区)统计局(市直单位报考者可直接送市统计局)接受资格审核。
各市(区)统计局于6月 25日前集中报市统计局,同时领取报考者网上报名的票据。市统计局(凤凰东路58号市政府办公楼10楼1005室)联系人:施鸿兴、张松才,联系电话:86839052。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审,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三日内将报名费退回其银行卡上。
(七)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老考生,网上报名过程与新考生相同,提供材料只需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八)考生于2010年10月18日起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新统计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考生可在资格审核的同时一并办理教材征订手续。
五、成绩查询
12月底前,考生可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或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jsrsks.com.cn )查询考试成绩。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的规定,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暂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统计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