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统计办,各镇区统计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10〕2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2010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2010年10月24日下午2:00—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报名办法和时间
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定于6月1日至6月30日。
报名地点:中山市统计局办公室(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09室),联系人:汤佩玲电话:88324299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电脑按要求填写并打印《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份(登陆中山统计网http://www.zsstats.gov.cn),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0年12月底止。
四、报考费用
1、根据有关规定: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100元(共两科,含试卷费、管理费等)收取。
2、考试教材的订购:参加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统一由市统计局办公室向省统计局人事处订购,初级每套66元,包括《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每套108元,包括《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五、培训工作
我市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市统计局委托市统计学会协调,具体事项待核定后再行通知,报名时请注明是否参加培训。
附件:
中山市统计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