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持《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统计工作,违者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将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2010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开始接受报名。张家港市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照两张到所在镇(区)统计站(科)或直接到张家港市统计局法检科报名,报名截止日期6月10日,考试时间暂定为9月19日。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门。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另悉,已经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每两年参加一次统计继续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