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一条“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云南省统计局2010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对统计人员开展以学习统计法和统计专业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岗位培训的对象为从事统计工作,不具备所需的统计专业知识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
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参训人员到所在地统计局报名点报名。
省直各有关单位、驻昆各有关单位人员于6月30日前到省统计局统计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咨询电话: 0871-51084215108134(传真)
报名时需交纳培训费,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320元,国家统计局统一发行的每套教材为56元。
学员报名时需带身份证、两张半寸彩色照片。
州(市)、县级参训人员于7月30日前到当地统计局报名。
参训人员将完成不低于120学时的培训。学员培训结束后,参加全省9月19日的统一考试。对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统计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