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统计局,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洞庭管理区、西湖管理区统计机构,中央、省属驻常单位,市直各单位:
根据《统计法》、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统计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已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专业知识继续教育。为了做好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考试工作
1、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统计工作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专(兼)职人员,须参加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
2、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3、报名时间:2010年4月1日至6月20日。报名对象按照属地原则到市统计局或所在地统计局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尺寸均为a4),填写《湖南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请各区县(市)统计局填好《湖南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名册》,于6月25日前报市统计局。
4、教材征订:请各地在5月15日前将所需教材和资料的征订数量报市统计局。
5、考试时间、考试设置:
考试时间:2010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考《统计法基础知识》。
考场设置:考场一般设在市城区。人数较多的县要求设置考场的,必须经市统计局报省局批准后才能设置考场。
6、考试纪律: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组织考试和监考工作。同时填报考场纪律验收报告。市统计局设立举报电话(7256109),考试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出现严重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考试资格,试卷作零分处理。
7、考试成绩公布和证书发放:由省统计局在10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并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