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0]107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我市统计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10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24日。
初级专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 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 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三、具体要求
1、要做好考试准备和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在认真学好今年考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有效办法利用多种媒体,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统计人员了解考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和人事职改部门要对考生认真负责,热情服务,并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及省有关考试规定执行,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核验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材料。
3、报名时需填写《河北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并携带有关职称、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清晰)及1寸免冠彩照2张。
4、报名地点:衡水市统计局及各县市区统计局。
5、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6日。
有关考试工作中的其它事宜,请与市统计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2025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