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统计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9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年度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在资格审查中对工作年限的掌握,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第六条规定执行,即工作年限一律截止到2010年底。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7月20日结束。
各区(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各区(市)人事局和统计局审查同意后,统一报青岛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市直各部门及中央、省驻青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后,统一报青岛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闽江路7号,市政府办公大楼后楼623房间,联系电话:85912272 联系人:刘恩平)。
各区(市)、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考试登记表(附件1)、一寸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登记表上)和本单位的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2010年7月20日前报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审核。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3〕23号)要求,在证书发放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证书。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五、其它事项
(一)2010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具体组织仍由青岛市统计局负责,考点只在青岛市区内设置考场。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用书考生可自愿订购。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各区、市、各单位将征订数汇总后,务必于2010年7月20日前报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组织报名工作。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考试有关问题的宣传,使报考人员熟知考试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今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2、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