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推荐免试生的招生专业参照我校硕士招生目录上所列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直博生的招生专业参照我校博士招生目录上所列学科、专业(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除外),招生人数一般控制在学院博士生招生规模的20%左右。
二、申请条件
1、本校推荐免试生及直博生
申请条件及具体办法,详见我校教务处有关规定。直博生占用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名额。
2、外校推荐免试生及直博生
①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211工程”建设院校,申请人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②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无任何考试作弊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学生排名前20%。
③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英语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④“985工程”建设高校和“211工程”建设高校的优势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毕业生,可优先接收。
三、申请办法
1、提交材料:
①《北京科技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或《北京科技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并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④学科竞赛、科技获奖者需提交获奖证明1份(需提供教务部门书面证明);申请人如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过学术成果或参加过各种学术科研活动,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如在出版物发表的论文(设计),请提供刊物原件及复印件。
除以上材料外,直博生申请者还须提交《北京科技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需要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书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以及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1份。
2、申请办法:
①外校申请人于2010年9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送到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筛选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查合格者由学院于10月8日以后通知其复试、体检时间,过时不再受理申请。
②经复试合格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备案,填写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于11月14日前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③推荐免试生于10月31日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硕士生网上报名手续,并于11月10日——14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直博生须登陆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办理博士生报名手续,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办理报名手续及现场确认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定,制订院(系)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由硕士指导教师在内不少于3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有直博生申请者的复试小组还须有申请者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推荐免试生均须参加复试。
2、复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直博生的复试还须重点考查考生是否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及创新能力,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3、复试成绩为百分制。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优先接收。
五、拟录取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毕业论文未取得80分以上(含80分)成绩。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