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统计工作质量,规范全市统计行为,扎实推进我市统计工作法制化进程,按照咸阳市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报名:
1、报名对象:凡在我市境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工作而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现在岗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和将来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2、报名时间地点:3月20日前在统计局办公室(市政府院内)报名。即日起至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样表在市统计局领取;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2011年9月18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考前培训: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前培训工作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进行,培训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考试培训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发[2007]104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执行,收取考务费260元,教材费56元,共316元。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是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统计数据质量的必要保证,也是反映部门、单位和企业负责同志贯彻执行《统计法》、实行依法统计的基本体现。望各部门、各单位、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安排督促本部门(单位或企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积极报考。今年统计从业资格报名结束之后,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对聘用不具备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单位,将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处。
兴平市统计局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