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1年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川统计办发〔2011〕29号)文件的精神,为了增强统计队伍素质,适应统计事业发展,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切实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现就2011年本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的第一年,深入推进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继续教育是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完整、及时的关键,也是为 “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决策保障。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按照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从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高度,加强对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围绕“三个提高”,依托“一套表”平台,促进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上台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素质,保障统计资料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基础性工作,今年四川统计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已将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设置为报送统计数据的前置条件,凡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未在四川统计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注册登记的统计人员,将不具有报表资格。因此,各区(市)县统计局、各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大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力度。
(二)加强巡查,加大培训力度
各区(市)县统计局要依托“一套表”平台,加强对统计报表人员的管理,加大统计从业资格专项执法检查的力度,对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报表人员,要及时通知或通过执法检查、要求其参加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对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和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要求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我市统计从业人员素质和持证上岗比例。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重点一是提高在四川统计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注册登记的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要求今年在“一套表”平台注册登记的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率要达到80%以上;二是提高部门统计人员的持证上岗率,采取与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共同组织相关部门、行业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考试;三是提高乡镇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区(市)县统计局要按照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对乡镇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争85%以上乡镇至少具有一名持证上岗统计人员;四是对系统内专业统计人员开展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今年将组织政府统计系统内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参加国家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科目。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定于每年99月10日前结束培训,保证考生由足够的时间复习,提高及格率。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科。各区(市)县统计局要切实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认真做好考生报名、信息录入、考点设定、试卷分发和回收、考场记录、监考巡考等工作,确保考试规范进行。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今年为9月18日),各区(市)县统计局务必在
(二)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受理工作。各区(市)县统计局要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对已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按法定期限送达市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的认定工作要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程序进行。
考生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有关考试工作的其他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