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统计局关于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经统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浙统认办〔2011〕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从事统计工作或准备从事统计工作,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三、免考条件
(一)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二)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形式、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考试形式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计局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考务规则的办法。为适应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答题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考试试题全部采用客观性题型。其中,《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考试的题型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应用题四种题型;《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考试的题型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
(二)考试时间
2011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8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时间为5"湖州高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报名电话:0572-2363517,2363630)报名。各县区统计部门和湖州高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要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并尽可能为报考人员提供方便。月31日前。湖州市区的在校学生统一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所属的
四、考试点、考场设置要求及考试前准备工作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考试点应选择承担过国家级考试任务的学校。各地应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明确考试要求和纪律,尽量请责任性强、有监考经验的学校老师进行监考。
(二)各县区统计部门务请在6月底前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料(包括数码照片)通过《人事教育在线处理系统》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功能模块录入或导入数据库,7月底前编排好考场设置(按30人或25人设置,最低不能少于15人),8月底前做好准考证的制作和核发工作,9月上、中旬做好试卷的接送等工作。
(三)考区应悬挂、张贴明显的横幅、标语、考场平面图,每一考场门口要张贴考场号和准考证起止号;考生的座位必须是单人、单桌。考场内应设置考生物品存放桌,供考生存放书包、手机等物品。每个考试点要设"考务办公室",以作考试期间的临时工作场所。
(四)建立考试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99月10日前报市统计局法制处(联系人:郭金林,联系电话:2398683)。市局值班、巡视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适时通知各县、区。月18日8∶30至16∶30.各县、区统计部门值班人员名单和电话号码在
五、考试费用
我市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按浙价费 [2005]19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45元,两门合计90元,其中,上交省局认定办每人每科15元,两门合计30元,上交市局阅卷费每人每科10元,两门合计20元。各地要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需交省、市局的款项请各县、区于8月30日前上交。
六、有关要求
各县区统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发动充分,组织严密,服务周全,考纪严明。确保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中如发现问题,可及时与市统计局联系。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