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湘统办[2011]26号)和《郴州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郴统发[2011]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
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未获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必须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用人单位应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请各有关单位督促无证上岗的统计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
(一)报名时间:20112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年4月20日至7月30日。报名时需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2011年9月18日
上午9:00至11:00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至16:00考《统计法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