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现将2011年北京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
从事或者准备从事统计工作,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二、报考办法
报考人员请于5月11日至6月11日,登录“北京统计信息网”专题站点中的“北京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到各区县报考点办理报考手续。
符合免试《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条件的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三、报考时间
报考时间: 5月11日至14日
补报时间: 6月9日至11日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日期:2011年9月18日(星期日)
考 试 科 目
|
考 试 时 间
|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
上午:9:00--11:00
|
统计法基础知识
|
下午:14:00--16:00
|
五、免试条件
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具体专业可登录“北京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网”查询)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试《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但需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考试。
六、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11月3日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可通过“北京统计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本人成绩单,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请查询“北京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网”。
七、其它
各区县报考点地址、考试大纲、考前培训以及相关政策,请登录“北京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查询,网址:
北京市统计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