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统计局,省农垦总局统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11]24号)的精神,结合“统计基础基层建设年”的工作主线,为做好我省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一)报考对象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从事统计工作的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应报考。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但必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的考试。免考的专业可参考《统计从业资格单科免考专业目录》(见附件5)。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日期定于2011年9月18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2009年或2010年参加考试,已有一门科目成绩及格的,只需参加另一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地点
海口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1年7月20日。
2、报名地点:按属地原则到所属市县统计局报名,农垦系统的由省农垦总局统计局统一受理,洋浦经济开发区的由洋浦经济发展局统一受理。
3、报名办法:
(1)报考人须如实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虚粘在报名表上)。符合专业及学历要求,申请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前两年参加考试有一门科目已经及格而申请免考的,请在报名表的相应位置中填写已及格的科目、考试时间和成绩。
(2)截止报名后,各市县统计局、省农垦总局统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认真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excel格式的电子版)和按汇总表顺序排列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等资料整理装袋,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送省统计局组织人事处。
(五)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按每人每科90元的核定标准收取,报考单科的考试费为90元/人,双科的考试费为180元/人。
为了鼓励乡镇统计员报名参加学习和考试,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乡镇政府统计员的学习资料费由省统计局承担,考试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报销。乡镇统计员如报名参加培训的免收培训费(由各市县统计局与省统计局咨询中心协商安排学习),参加培训和考试的食宿费用由各市县统计局负责。
(六)考试、阅卷及证书发放
考试、阅卷工作由省统计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统计局核发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