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为此通告如下:
一、国家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今年的考试时间为 2011年9月18日,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均应参加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申请认定给予发证。
三、
从即日起至 8月15日受理考试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吋彩色照片两张。
四、2009年以前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今年必须参加培训。
五、报名地址:参加考试及继续教育的人员可按属地原则,到各区市县统计部门报名登记。
大连市统计局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