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统考办〔2011〕2号
各市及义乌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中央部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9号)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人发〔2008〕29号)要求,现就2011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10月16日(星期天)上午9∶00~12∶00进行。
二、考点设置及考试形式
考点设在杭州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统计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和处理统计业务的综合能力。
三、报名条件、办法及时间
全省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统计师或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资格,从事统计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市统计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在杭省级和中央部属有关单位人员的报考工作由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统计考办”)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应先由所在单位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向省统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向省统计考办(省府大楼2号楼6007室)办理报名手续。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日到9日(双休日除外)。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2011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出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提交1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 份。
各级统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条件、时间、地点和办法。组织报名时,必须按规定报考条件,认真做好对报名表、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等原件的审查工作。报考人员名单经当地人力社保、统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省统计考试管理机构。
请各市统计考试管理机构在6月底前通过《人事教育在线处理系统》将报名资料录入或导入数据库。
五、各级统计考试管理机构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搞好协作,明确职责,抓好落实,确保我省2011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浙江省统计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