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字〔2011〕1号
各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6日(周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试地点在合肥市。)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者可按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高校在校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报考。
(二)报考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凡符合《安徽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统〔2006〕65号)规定的范围、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人员及行政单位中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10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0年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考试成绩的使用
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国家合格标准,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5年有效。省统计考办根据本省统计人员考试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划定当年省级合格标准,考试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省范围内次年有效。
考试取得国家或省级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方可申报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我省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名时间。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初级、中级填写《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高级填写《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各市考办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届时,省统计局、省人事厅将随机进行抽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截止后,请各市认真填写《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表样见附件3),于7月31日前电话传真至0551—2278322,2278321(传真)考生情况数据库格式及报送时间、办法按附件4要求办理。
五、考场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今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仍采取集中分片设置,届时根据报名情况再定考点。考生准考证由省考办统一编排、印制和发放。
六、考试费、教材费及培训工作
今年考试费初级、中级按每人142元收取,高级按每人100元收取。中、初级考试教材、大纲及习题集的内容、价格见附件5。考试培训工作由各市统计部门负责,培训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各地不得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
七、考试大纲、考试信息查询
应考人员可通过互联网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其中考试成绩查询应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开始。
2011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确保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3、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格式及报送办法
5、2011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附件1-5下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