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1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全省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由省统考办负责。省统考办设在省统计局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全省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和考试等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公布成绩和制发合格证书。
市统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统计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试卷领取、考试实施、试卷回收和收取考务费及证书发放等考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统计局组织本地区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核、收取考务费及证书发放等考务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四、报名时间
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5月15日。各县(市、区)统计局于5月15日将订购考试教材数量报市统计局,以便及时向省统考办订购教材。
五、报名办法
按属地原则,报考人员向所在地统计局报名。市直及各驻梅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市统计局报名。咨询报名电话:2250404,联系人:谢衍通,13060709165。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表)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分,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各县(市、区)统计局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2年12月底止。
六、报考费用及上缴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标准100元/人收费(含试卷费、管理费和上缴国家统考办费用)。
报名结束后,请各县(市、区)统计局及时将报考费、教材费如数上缴市统计局,以便上缴省局。
七、考场设置
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标准化考场设置。按规定,梅州只设市级考场。考试地点打印在准考证上。
八、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继续使用2011年度的考试用书,为了帮助考生更有效地做好考前复习工作,国家统考办在《学习指导与习题》书后增加光盘一张,内容为近2年试卷的分析讲解以及2011年的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作为考试用书的配套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