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从即日开始报名,市统计局受理县(市、区)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止。
招考对象
凡未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只需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的考试。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有关要求
1.积极做好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要通过各种会议、统计执法检查等途径,结合《新统计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加大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10号令)、《福建省统计从业资格暂行规定》的宣传力度,促进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扩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规模。
2.考试工作由政府统计部门组织,培训工作可以委托社会办学机构承担。各县(市、区)统计局领导要重视、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要精心组织好宣传、发动、报名等工作,协调好培训和考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时间要求顺利开展。
3.认真组织考试,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点要认真组织好考务人员的考务规则培训,尤其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教育,熟悉和了解考试过程管理的要求,做到敢于、善于管理,切实负起维护考场纪律和考试秩序的责任,规范、严格地组织好考试。要加强对所有参考人员认真进行考生守则和考生违纪处理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增强考生遵守考纪的自觉性。各考点统计局应支持巡视人员的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杜绝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确保考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