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各企业: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关于2012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皖统办〔2012〕29号)和《关于2012年安徽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统培院〔2012〕1号)要求,现将2012年我县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凡现在统计岗位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自愿参加培训的其他人员。
(二)考试时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安排,2012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6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9月16日上午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16日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考试报名。按全省统一部署,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在5月15日至6月30日进行。
报名地址: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系电话:13155056777;或统计局普查中心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司法局三楼),联系电话:6712012。报名时,请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份。对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请送交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省统计局审核合格后,可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四)收费标准。根据省市物价部门核准,按省统计局统培院〔2012〕1号文件精神及市物价局滁价审[2012]54号文件,每人收取培训费245元,教材费65元(出版定价),合计310元。
二、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取得了统计从业资格证,近两年来未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人员。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和方法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相同。
(三)收费标准。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收取培训费95元,资料费25元(出版定价),合计120元。
凤阳县统计局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