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2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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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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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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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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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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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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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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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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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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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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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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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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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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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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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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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参加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其余人员发成绩单。我省将参照国家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划定省内合格标准,考试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成绩在省内当年有效。通过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或省内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方可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黑龙江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黑人发〔2003〕48号)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进行报名,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即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18日-5月31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注意事项: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大庆考区;2、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点击可查看单位编码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3、上传照片前,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报考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照片维护”,按要求上传近期白色或蓝色背景的数码照片。照片要求:长100-210像素,宽90-150像素,比例正常、清晰,jpg格式,大小5-35k;4、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一律不能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28日-6月1日(节假日休息)。考生的报考材料须由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携带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张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查档证明表)。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大庆高新区兴化街7号(人才大厦二楼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5月28日-6月1日。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初、中级每个科目另加31元,高级另加30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0月8日-10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2年10月11日前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中初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考生严禁携带传呼机、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六、考试大纲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全国统计考办根据《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制定了《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统计方法和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七、信息查询
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查询,咨询电话:0451-82346538。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全省晋升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条件
3、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时间安排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附件2:
全省晋升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条件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学历、资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通过全国统计师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5年以上,并经地市级以上统计机构考核确认。
另外,行政机关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学本科),并专职从事统计工作15年以上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附件3: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时间安排
2012年5月18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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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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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8日-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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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
(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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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8日-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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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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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8日-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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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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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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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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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下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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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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