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街道、喻屯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2012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12]3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2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为10月14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具有统计从业资格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含本规定实施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统计员、助理统计师资格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统计专业职务),并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专业年限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统一使用济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一)考生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保存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证件照,白色背景,黑白/彩色不限,图像清晰无变形。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下载《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证件,集中到所属报名点指定确认地点进行现场初审。
现场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统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单位要在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5月31日,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到5月31日,现场初审时间为5月30日。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报名汇总表、学历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报市统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2966939、2966129。网上审核确认工作由市统计局人事科负责。
审核通过的考生于6月2日早8点至6月5日晚8点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网上报名系统显示考生信息为“已缴费”的,方表示报名成功。
(二)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2、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得进行修改。请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前认真核对填报的报名点、姓名等信息,确认无误再打印报名表。
3、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类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收费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五、考试大纲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报名点(部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