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统字〔201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园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庐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国统字〔2011〕99号)文件和《关于2012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皖统办[2012]29号)文件以及合肥市统计局《关于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继续教育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不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和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均可报考。
2、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对象是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和近几年来未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人员。
二、考试时间
2012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时间为9月16日,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报名办法和费用
(一)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及免考条件
1、报名者应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代替报名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专业大专学历,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免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学历证书原件),交省统计局审核资格,经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免考。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15日截止。
2、地点:县统计局监督科。
(联系电话:7334702 联系人:吴正国)
(三)报名费用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同属统计人员岗位培训,依据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收费标准为:每人收取资料费65元(出版定价),培训费245元,合计310元。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收取教材费25元(出版定价),培训费105元,合计130元。
四、培训时间安排
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时间安排在9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统计继续教育采取学员业务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面授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要求
统计从业资格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按照《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的要求,凡在统计岗位的,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统计人员(含兼职)到县统计局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继续教育报名和培训。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1
附件2
主题词:从业资格 考试认定 通知
抄送:合肥市统计局
庐江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