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蚌统(2012)24号
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经贸发展局、经济开发区财经局,市直各部门,驻蚌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国统字〔2011〕99号)精神,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的规定和省统计局《关于2012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皖统办[2012]29号)要求,决定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安排,2012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6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表。
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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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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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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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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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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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报名。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经贸发展局、经济开发区财经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辖区和所属单位的报名工作,中央及省直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可到所在县、区统计局报名。2012年全市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6月20日止,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需交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学员情况登记表》。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经贸发展局、经济开发区财经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学员情况登记表》和《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报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125733)。报名工作结束后,于7、8月份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的全面教学工作,9月份复习迎考,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免考一科的考生,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经贸发展局、经济开发区财经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收齐相关证明材料(含学历证书原件),连同免考考生一览表,于6月30日前集中送到市统计局办公室,经报省统计局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免考。
(二)组织培训。根按照国家培训学院安徽分院的安排和要求,制定全市培训计划,抓好培训的每一环节,及时为学员提供国家统计局编写的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学习指导教材。同时,为了加强对学员的组织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县的学员统一编班。
(三)考试工作。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统一考试,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认真做好考试报名、考场编排、考卷接送保管、监考教师确定等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成立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对考试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检查,严格执行考试有关规定,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三、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是政府统计部门的职责,是强化依法统计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是提升统计队伍素质和统计能力的有效措施。各县、区统计局、高新区经贸发展局、经济开发区财经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抓好规模以上(限额以上)及所属单位的专、兼职统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认定和事业单位及其它行业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要把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明确责任和分工,要有一名领导分管,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要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使各业务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分布在各行各业的广大专(兼)职统计人员,从充分认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知晓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信息以及《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结合当前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强对重点行业、部门和新兴产业的宣传工作,组织更多的统计人员报名参加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高统计从业持证比例。
四、严格收费标准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属于统计人员岗位培训,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报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收入和支出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