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在资格审查中对工作年限的掌握,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第六条规定执行,即工作年限一律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6月11日起至8月15日结束。
各区(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统计局审查同意后,统一报青岛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市直各部门及中央、省驻青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后,统一报青岛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闽江路7号,市政府办公大楼后楼623房间,联系电话:85912272 联系人:刘恩平)。
各区(市)、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考试登记表(附件1)、一寸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登记表上)和本单位的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审核。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3〕23号)要求,在证书发放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