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统字[2012]12号
临清市统计局
关于做好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聊城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统计局确定开展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两项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
1、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是统计工作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凡从事统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均需取得国家认定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2、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两科。培训教学采取培训和自学的形式,以自学为主。
3、报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同志须交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填写好《山东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名册》并网上报名,填报名册的信息一定要完整、准确。
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1、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凡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完成学习并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才能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加盖继续教育合格章。
2、继续教育对象:全辖区内的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报名人员需交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填写《山东省统计做作业资格继续教育人员名册》,填报名册的信息一定要完整、准确。
4、培训科目:山东省统计局统一编写的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三、报名及考试
1、报名:2012年5月31日前,市直以上有关单位到市统计局办理考试相关手续,乡镇办事处所属单位到各统计站办理。
2、考试费用: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费和继续教育培训费,给去年一样。
2考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由聊城市统计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9月16日;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由临清市统计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临清市统计局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