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统计局关于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市直、莲都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157号令)和省统计局《关于2012年度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直、莲都区各有关单位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有关事项
(一)考试形式、时间及报名办法
1、考试形式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计局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考务规则的办法。《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考试的试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应用题四种题型;《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考试的试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
2、考试时间
2012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6日(星期日)
上午 9:00 -- 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 14:00 -- 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3、报名办法
报名时需填写《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条件
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其他人员需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31日前。报名地点:丽水市处州统计事务所(丽阳街544号)。
(四)考试费用
根据省局规定每人每科考务费45元,教材费每人每套65元。
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相关事项:
(一)培训对象
2011年12月31日前市属各企业、区属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六五”普法)、工业企业一套表填报指南等。
(三)培训课时
按人事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发〔1997〕52号)对初级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课时的要求执行,即每人每年要完成32课时脱产培训。
(四)培训组织
2012年度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委托丽水市处州统计事务所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地点、收费、课程安排、教材等从其规定。请持统计证人员于6月20日前到丽水市处州统计事务所报名。
联系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统计局 2602001
丽水市处州统计事务所 27897882635099
附件: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
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
属地名称:属地编码:
姓 名
|
|
身份证号码
|
|
照片
|
出生年月
|
|
性 别
|
1、男 2、女
|
民族
|
|
最高学历
|
|
毕业学校
|
|
毕 业
证书号
|
|
毕业时间
|
|
所学
专业
|
|
工作年限
|
|
现从事专业及 年 限
|
|
现有专业
技术资格
|
|
资格取得
时 间
|
年 月
|
人员类别
|
1、在岗 2、其他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057 --
|
手 机:
|
工作单位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报考科目
|
1、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2、统计法基础知识
|
是否参加培训
|
1、参加
2、不参加
|
受理意见
|
受理人: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
(公 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说明: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12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