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
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辖区企事业单位、各街(开发区)统计站: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的规定及《湖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鄂统办函[2012]4号)、《武汉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认定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武统字[2012]17号),硚口区今年将继续开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进行第六次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及认定工作
(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是对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总结和完善,是国务院决定予以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是法律赋予政府统计部门的义务和责任。加强统计教育培训,提高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是顺利推进以“企业一套表”为首的“四大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和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途径;辖区企事业单位及各街道统计站应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
(二)硚口区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报名时间:从6月1日开始至7月10日前接束。各单位务必于7月10日前将参加统计从业资格培训人员名单报硚口区统计局。报名表见附件1,报送纸质及电子版。
(三)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对象及内容:培训考试对象为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内从事统计工作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培训考试内容:《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四)考试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考试的具体时间为: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事务》;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前区统计统计局将组织培训,培训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按照全国统一的教材及考试时间、考务规则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硚口区统计局负责。
(六)企业可到所在街道(开发区)的统计站报名,报名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及考试费。各街(开发区)统计站做好辖区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集中报名工作,积极动员辖区“三上”企业统计人员参加培训,努力达到辖区“三上”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七)各街(开发区)集中组织报名的,应填写《湖北省统计从业资格情况登记表》(附件1,纸质和电子版),提供报名人员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及考试费,报到区统计局办公室,报送的信息资料必须准确无误。
(八)参加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学员,颁发《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关于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及人事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应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要实行统计知识技能的继续教育。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两年未年审的统计人员。
(二)继续教育培训的科目为:《工业企业一套表填报指南》。
(三)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的具体时间由区统计局确定,在10月底前完成,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培训时间、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统计继续教育的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可到所在街道(开发区)统计站报名,报名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考试费。
(五)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省统计局对《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验证盖章。
三、关于培训费用
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2000]237号文件规定:250元/人。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1998]440号文件规定:130元/人。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各街要认真组织辖区单位参加培训,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地址:硚口区沿河大道518号硚口区政府0438室
联系电话: 83426275qq:1343068037
联系人:邹发勇
附件:1、湖北省统计从业资格情况登记及审批表
2、湖北省统计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武汉市硚口区统计局
2012年5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