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统计局
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
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咸阳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事项安排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
(一)报考对象:在各级各类系统内从事统计工作,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将来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即日起凡在我市辖区内从事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我局办理报考手续。今年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
(三)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2012年9月16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陕价行发[2007]104号)文件执行。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费260元,资料费65元,合计325元。
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一)培训对象
根据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统计继续教育。
今年应参加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2010年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二)培训内容: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
(三)培训方式和结业考试
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为主,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结业考试按国家统计局下发的试题和要求组织考试,结业成绩合格者,由省统计局将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统一记录在《统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记录”栏内。
(四)培训时间:2012年7月-8月。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在我局办公室报名,2012年5月10日截止。
(2)提交材料:《咸阳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一份(a4规格);《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收费标准:继续教育培训及资料费用200元
(七)相关要求: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是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反映部门、单位和企业负责同志贯彻执行《统计法》、实行依法统计的基本体现。各部门、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排督促本部门(单位或企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或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积极报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或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今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报名结束之后,我局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对聘用不具备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单位,将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处。
联系人:薛扩殿
电 话:029-38822120
附件: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下载)
2、咸阳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下载)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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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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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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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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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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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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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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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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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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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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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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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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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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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人居民身份证(交验)及其两份复印件;
2、(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二张;
3、(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两门科目合格成绩单(交验)及其一份复印件;
4、( )合格学历证书(交验)及其两份复印件;
注:请在所提教材选项的括号中划√;1、2、4项为必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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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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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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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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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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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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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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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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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张,承办机关与实施机关各存一张。
2、咸阳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咸阳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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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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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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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相片
(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
(2.7×3.7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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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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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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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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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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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从业
资格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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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培训
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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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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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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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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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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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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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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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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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何种
专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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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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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
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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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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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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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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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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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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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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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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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一份,由申请人用蓝(或黑)色墨水笔填写。
2、申请日期和编号由受理机关在受理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