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湖北省统计局最新消息,2013年湖北省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15日,由湖北省下的各市、州、县(区)统计局负责考前培训、报名、选定考场、领送试卷、组织考试和成绩通知等工作,每人培训费用250元。为了方便广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能顺利通过考试,圣才网校特邀统计名师精心打造的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精品课程,欢迎大家免费试听!
湖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统计局: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以及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3〕5号)的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及认定工作
(一)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是统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企业一套表”填报人员的素质,为“四大工程”的顺利推进、为统计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的重要措施。
当前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应把提高“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持证率作为重点,消除死角,确保“企业一套表”填报人员持证上岗率稳步提高。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要强化教学质量,选择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授课。统计从业资格报名、培训工作于8月底结束。
(二)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15日。考试的具体时间为: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考试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实施机关(即省统计局)按照全国统一的教材、考试大纲、考试时间、考务规则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考点的设定、试卷的印制、组织阅卷和成绩登分造册等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承办机关,即各市、州、县(区)统计局,主要负责考前培训、报名、选定考场、领送试卷、组织考试和成绩通知等工作。各地务必于8月31日前将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数及试卷数报省局培训中心,考试完毕后务必于9月18日前将试卷寄回省局培训中心。
(四)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办证工作:各地在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结束并领取成绩通知后,将申请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的信息数据,按照规定格式(见附件1)传至省局培训中心。
(五)审批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湖北省统计从业资格情况登记及审批表》一式两份。各市、县(区)统计局在“受理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局培训中心,其中一份由省局签署审核意见后退回市、县(区)统计局存档。
2.本人身份证(交验)及复印件一张。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各地应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一一对应并装订成册,审批表信息准确无误,确保认定办证工作的顺利完成。2013年从业资格认定及办证工作于12底结束。
二、关于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和人事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发(1997)52号]的有关要求,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要实行统计知识技能的继续教育。各地要充分认识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提高培训质量,扎实开展工作。
(一)2013年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为配合以“企业一套表”为首的“四大工程”建设的推进,突出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课程的针对性、实用性,我省已开设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工业企业一套表填报指南》(配教学光盘)、《统计热点问题解读》,各地统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门进行培训。
(二)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试由各市、州、县(区)统计局组织实施,培训、考试的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培训教学可灵活采取面授、函授、自学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各地务必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报省局培训中心备案。
(三)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对其《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验证盖章。
三、关于培训收费
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0〕23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每人收取培训费250元,其中上缴省局80元(包括培训教材、制卷、阅卷、登分建档等费用),其余留作各地作为培训及考务等费用支出。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1998]440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
2.
湖北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