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3日-8月1日
报名地点:中、省、市属单位人员在当地县(区)统计局报名,各县(区)人员在各县(区)统计局报名。
(三)范围及条件:
全市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统计工作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统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十年,在岗且从事统计工作;
(2)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统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且从事统计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包括助理统计师或统计员,下同)满四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满四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5)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6)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7)获博士学位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
3、统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或相近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取得统计师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5)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的,须任统计或相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中专学历仅限县及县以下人员)。
(四)统计高级资格报名办法:
1、全市的报名点设在市统计局(县、区统计局不设报名点,但要集中将报考人员的有关资料报市统计局)。
2、报考人员,经本单位资格审查后到市统计局社会投资科报名。
3、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及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五)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1、考试大纲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大纲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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