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汕尾2013年初级统计师考试报时间为4月24日至5月31日。各县(市、区)可延长至6月30日。考试时间全国统一于10月13日。经市物价局批准,市直每位考生需交考务费100元(每科50元),各县(市、区)按同级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收取考务费。
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汕统字〔2013〕22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及驻汕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13〕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报名时间
2013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5月31日前。各县(市、区)可延长至6月30日。
四、报名办法
按属地原则,考生可到所在县(市、区)统计局办理报考手续,市直、城区、红海湾单位考生直接到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办理报考手续,报名咨询电话:3379058。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表或在汕尾统计信息网www.swtjj.gov.cn下载,a4规格、双面)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各县(市、区)统计局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止。
五、报考费用
经市物价局批准,市直每位考生需交考务费100元(每科50元),各县(市、区)按同级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收取考务费。
六、考场设置
按规定只在汕尾市级设置考场,县(市、区)不设置考场。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是第三版,为了帮助考生更有效地做好考前复习工作,2013年的《学习指导与习题》是根据考试大纲对各知识层次的不同要求,针对考生在复习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指导,以便帮助考生更好的理解教材中有关内容,按大纲要求编写了与考试题型一致的练习题,同时在《学习指导与习题》书后增加光盘一张,内容为针对近2年的试卷进行重点问题的讲解及参考答案,作为考试用书的配套复习资料。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自愿在报名点订购考试用书。由省统考办统一向国家统考办订购。初级每套74元,包括《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每套124元,包括《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汕尾市统计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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