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枣统字〔2013〕34号
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及驻枣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13〕20号)精神,现将2013年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全市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20日结束。市直及驻枣单位报名人员到枣庄市统计局法规科办理报名手续,地点:新城区综合楼421室(联系电话:8687621 3316973)。各区(市)及枣庄高新区报名工作由各区(市)统计局自行组织。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须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及《教材征订单》各1份(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免试条件
1、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只报考《统计法基础知识》一个科目。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2、已具备统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免于考试,直接申领证书。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今年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2013年9月15日,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具体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全国统考,采取闭卷方式。
四、教材订购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不收考试费,只收教材费(一套四本65元),请各区(市)统计局于7月20日前将教材订购数量报市局法规科。
五、呈报材料
各区(市)统计局务必于8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上报市统计局法规科:
1.电子版考生信息(excel文件);
2.免考一门考生上报资格申请表、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具备规定职称人员上报资格申请表、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以上复印件用a4纸反正面复印,并单独集中放在一个结实材料袋内,封面要标注申报人姓名及材料目录。
附件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二: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附件三:统计从业人员报名pg电子直营网的联系方式一览表
附件四: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
枣庄市统计局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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