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经济、会计、统计资格证书通知
凡2012年度经济、会计、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准考证、表用1寸彩照2张、证用2寸彩照1张、继续教育证书和填写好的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无主管部门不需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210房间审核后,212房间办理证书。所用表请在人社局一楼102房间购买。
领证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领证地点:抚顺市新抚区琥珀街七号(劳动公园北石化公司西)市人社局210、212房间
常用电话:52443200(继续教育报名)、52424116(资格审核)、52421969(证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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