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统计局,矿区统计局,市(州)、县(区)国家调查队,省直有关厅、局,中央驻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统计局《“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规划》,落实2014年国家统计局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统计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4]6号)精神,现就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以及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工作
(一)加强基层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做了相应的要求: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有效,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应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统计基础知识及统计工作实务和统计法律知识的培训,使统计人员积累更多的专业知识。
(二)考试培训时间
2014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为: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各市、州要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保密教育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与相关人员、机构签订保密书、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并于4月30日之前报送从业资格认定考试工作计划。各单位在此期间积极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责任落实、教材征订、资料录入等工作。报名日期为:4月1日至7月31日,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交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一张,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将学员个人的有关资料汇总表以excel表格形式发送到省局培训中心(电子邮箱:516220688@qq.com)。
(三)考试培训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更好地服务调查对象和基层工作,强化企业人员的统计培训,灵活地采取面授、函授、自学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加强师资力量,切实保证培训教学的质量。做好考试的细节安排,加强对考试培训工作指导和监考以及巡考等工作,严格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按规定时间组织考试,严肃考场纪律,严防考场作弊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试卷装订和密封工作,并在3日内将试卷以机要形式邮寄省局培训中心。
二、积极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培训对象
1、省、市(州)、县(区)各部门以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统计工作的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2、凡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两年,未参加过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
3、2012年以前(含2012年)已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调查分析师(初级)证书的统计人员参加调查分析师(中级)证书培训考试。
4、对未取得调查分析师(初级)证书的人员要求参加调查分析师(中级)考试须具有大学专科(经济类)文化程度,且从事统计工作5年以上(包括5年),年龄在35岁以上(含35岁)的统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调查分析师(初级)证书开设3门课程:《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调查分析基本技能》、《调查报告写作》。考试全部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和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调查分析师(初级)证书,并且视为当年统计继续教育年审年检合格。
2、调查分析师(中级)证书开设5门课程:《调查概论》、《市场调查实务》、《调查数据分析》、《抽样技术》和《消费者行为学》。两年通过5门课程考试合格者,即可获得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和中国市场信息业调查协会调查分析师分会颁发的调查分析师(中级)证书(可上网查询)。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可作为晋升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在《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与面授辅导以及作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对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继续教育。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统计工作人员每年每人要完成不低于32个课时统计继续教育学习。
(三)考试时间
今年调查分析师(中级)证书培训安排《调查概论》和《市场调查实务》课程培训考试,调查分析师(初级)证书安排《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调查分析基本技能》、《调查报告写作》课程培训考试。各市、州要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将试卷送达省统计局培训中心。
1、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考试分二期进行。第一期定于8月的第四个周六举行,报名时间截止7月15日;第二期定于11月的第四个周六举行,报名时间截止10月15日。
2、调查分析师(初级)证书考试时间安排:8月23日(星期六)和11月22日(星期六),8:30—10:00考《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10:30—12:00考《调查分析基本技能》;14:30—16:00考《调查报告写作》。均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每课90分钟。
3、调查分析师(中级)证书考试时间安排:8月23日(星期六)8:30—10:30 考《调查概论》;11月22日(星期六)8:30—10:30考《市场调查实务》。均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每课120分钟。
(四)档案管理
1、参加培训人员须填写《甘肃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交一寸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市、州统计局、队填写《甘肃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和培训人员个人资料,分别于第一期7月15日,第二期 10月15日之前,用电子表格excel格式上报省统计局培训中心,要求《汇总表》与《报名登记表》排序相同。
今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均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委(甘价费[1999]179号、甘价费[2006]199号)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联系人:邓维涛李毅娜杨梅
电话:(0931)2176175
继续教育培训考试联系人:苏晨赵小红
电话:(0931)2176174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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