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和《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皖统办〔2015〕9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5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1.考试时间和科目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15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0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9月20日上午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20日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2.报考对象
凡从事统计工作且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从业人员,或有意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和在校学生。
3.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5日。报名人员自行前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统计局或者县(区)统计局报名,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市统计局报名地点:市统计局行政许可科(市政府大楼北10楼1010室),报名联系电话:5880480。
报考人员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类专业大专、其他经济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由市统计局根据规定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准,并将免考考生一览表汇总后报省统计局备案(申请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本人合格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认定后可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4.考前培训
根据考培分离的原则,市统计局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于8月指导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培训内容为《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培训计划另行下发。
5.成绩公布及从业资格证书发放
市统计局计划于11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在铜陵市统计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从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6.考试、证书、教材、培训收费
考试、证书免费,教材费65元,培训费参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335元。不参加培训的学员免收培训费用。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统计从业资格工作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省政府“三个规范”精神的要求,是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特别是提高统计人员统计基础知识及统计工作实务、统计法律意识,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措施。各地统计局要全面推行统计行业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加强统计从业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
2.完成目标任务
全市各县区统计局经过近两年的努力,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持证率显著上升,在提高持证率方面成绩显著。为完成2015年全市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各地统计局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统计执法检查等有效途径,督促企业(重点是联网直报企业)把住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关,积极组织无证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力争考试人数有所增长,进一步提高持证上岗率,今年要求联网直报企业未持证统计人员,必须全部参加考试。国家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4年持证率还未达标的地方,要按照目标任务分解要求(见附件2),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3.严肃考试纪律
市统计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考场设置、试卷保密、考场纪律和巡考等工作。
市统计局成立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落实和督查。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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