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90号)、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2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科目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初级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中级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高级设: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个科目。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5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按照鄂职改办[2011]8号文件规定,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申报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审通过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本人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内,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持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报考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持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统计师等中级资格证书及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省直单位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经省统计局人事处(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9—2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市州以下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统计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后,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经省统计局人事处现场资格审查(盖章),省直考生,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现场确认后,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市州以下考生,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后,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6日9:00—5月29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5月16日9:00—5月30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5月16日9:00—5月31日16:00。
(四)准考证网上下载时间
2016年10月10日9:00—10月16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www.hbrsks.gov.cn(湖北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2016年10月16日(星期日)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注: 初、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题型及答题方式
中、初级试卷均为客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试卷为主观性试题,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六、试卷、答题卡回收办法
监考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尤其是姓名、考场号、座位号等),避免出现考生坐错考场、坐错位置现象,务必认真、准确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卡。考试结束后将收齐的答题卡按照准考证号码顺序排列好,确认无误后与1份上报全国统计考办的考场情况记录卡一起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内。因特殊情况,启用考试备用卷的要说明情况,并在考试备用袋上方注明“启用”两字。
七、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初、中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或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确定的合格标准,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自考试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考 试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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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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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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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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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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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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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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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2.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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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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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2.统计工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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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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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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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信息采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选择的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八、考区设置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九、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规定,初级每人每科65元,中级每人每科63元,高级每人每科50元。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考试用书请与湖北省统计局人事处联系(地址:武昌水果湖东一路19-2号;联系电话:027-87822057;联系人:唐元海、彭苏璇)。
各地人社、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格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省直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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