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开展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1、2005年度以前持有《统计岗位证书》需要换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人员;
2、2005年以后,至2010年度以前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参加过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的人员;
3、取得初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直接领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与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三)报名办法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内蒙古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见附件4),缴纳报名培训费。报名分三种情况:一是需要验证的交回本人从业资格证书;二是需要换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交回原《统计岗位证书》并携带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两张(报名者的姓名写在照片背面,照片虚粘在报名表上);三是具有初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携带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两张(报名者的姓名写在照片背面,照片虚粘在报名表上),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并现场出示证书原件。报考学员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由培训点收集、整理,考试结束后统一交各盟市局教育培训负责同志归档保管。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为《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15元)、《统计术语与热点问题解读》(15元)、《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三十问》(10元),可以任选1-2门课程。各盟市统计局负责核定所需教材数量,并填列培训教材征订单,以传真方式报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统一向国家局教育中心征订。
(五)培训、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
全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用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为9月20日--21日,各盟市应做好培训师资选调、备课讲课工作。考试时间9月22日,考试方式为开卷考试。为了方便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圣才网校特邀请统计名师精心打造的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精品课程,欢迎广大考生免费试听,踊跃报名!
(六)费用
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属于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的范畴,各盟市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收取一定费用,收取标准参照自治区财政厅(财规[2000]45号)文件执行。
(七)继续教育记录登记
各盟市局收齐需要年检的从业资格证书后,交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进行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在继续教育记录栏加盖“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检”章后完成登记。
四、上报数据库和教材征订单
统计从业资格、从业继续教育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各盟市统计局按照《2013年内蒙古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和《2013年内蒙古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见附件5)统一格式,用excel制表方式完成电子版数据库,须于8月20日前通过统计内网ftp://10.15.16.36发送到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文件夹。
各盟市所需培训教材通过自治区教育中心向国家统计局统一征订;统计从业、继教教材征订上报截止日期为8月20日。
联系人:刘凤枝 电话:6610076,6945672,661326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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